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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农场评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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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介绍

生态农场的定义】:

依据生态学原理,遵循“整体、协调、循环、再生、多样”原则,通过整体设计和合理建设,采用一系列可持续的农业技术,将生物与生物以及生物与环境间的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相关联,对农业生物-农业环境系统进行科学合理的组合与管理,以获得最大可持续产量,同时达到资源匹配、环境友好、食品安全的农场。

生态农场申报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申请主体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企业等主体,以从事种植、畜牧或水产养殖为主,登记注册5年以上。申请主体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,即农产品生产、加工和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50%以上。农场边界清晰、面积大于2公顷,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,无不良信用、严重违法记录,并具备相应的证明文件。

(二)生态基础良好

农场主有较高的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的积极性,农场距离污染源2km以上,且位于非农产品禁止生产区。功能分区清晰,产业布局合理,循环链条顺畅。农场土壤质量符合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,近5年内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或生态被破坏事件。申请主体拥有自主品牌,农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产品包装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。有投入品购买、使用和生产管理操作的完整记录,初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追溯系统。

其他申报条件详细参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NY/T3667《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》。

       联系方式:18612456966(刘老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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